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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假出游,这四类消费陷阱要提防!

时间:2020-07-08 09:45:55  来源:  作者:

 

  7月6日,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消协发布暑期消费安全提示,从跟团游、特色游、自驾游、购物游等四个方面提醒市民在暑假出游时注意防范消费陷阱。

  在跟团游上要警惕“低价游”陷阱。市民选择跟团出游,首先应查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、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,最好选择规模较大、信誉较好的旅行社;要注意旅游产品的品质,切勿被“赠送”“低价”等宣传噱头迷惑;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旅游线路、收费标准、观光景点、时间日程、食宿标准、出行交通等事项,警惕“低价游”“零元游”的额外收费项目和购物环节。

  在特色游上要警惕“约定不明”陷阱。暑期期间,一些游学出行项目种类繁多、名目不一,市民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旅游产品,建议在合同中对行程安排、食宿标准、交通工具、安全责任、违约责任等做明确约定,切勿签署模棱两可、表述不清的合同。同时,建议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并问清理赔范围,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或保险号。

  在自驾游上要警惕“虚假宣传”陷阱。在各类酒店、民宿的宣传网页中,“相当于五星级酒店”“海景房”“海鲜大咖”等表述屡见不鲜。部分商家为牟取利益,盗用网络图片进行虚假宣传,实际食宿条件与宣传并不相符。消费者在付款前,一定要查看其他消费者的有效评价,选择产品服务质量高的商家,让自驾游不留遗憾。

  在购物游上要警惕“质次价高”陷阱。“外出旅行购买当地特色产品时,要先了解下当地的风土人情,做到心中有数。在参加购物活动时,要理性对待导游和商家的推荐。”市消协工作人员说,“在购买名贵商品时,不要冲动消费,警惕商家虚标价格,出售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商品,切记索要发票和其他购物凭证,核对凭证印章与经营者名称是否相符,注明所购物品的详细信息,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可作为维权依据。”(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王娅琦)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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